据新华社电广西50多名干部最近因为“扫地不力”,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处理,其中15人被撤职,40多人分别被调离工作岗位、黄牌警告、通报批评以及诫免谈话。为城市市容而出台向官员问责的办法,在整个广西乃至全国,都没有先例可循。
卫生没搞好区领导丢官
从2006年9月开始,广西壮族自治区在全区开展大规模的“城乡清洁工程”,下大力治理“五乱”,即摊点乱摆、车辆乱停、垃圾乱扔、广告乱贴、工地乱象。其中最为引人注目的是广西首府南宁市青秀区8名干部被问责事件。
“2007年1月20日14时许,接到电话,要求立即赶到自治区党委会合。”广西建设厅城建处处长黄科宏说,当时大家都不知道要去哪里,只通知要去看一个点。到了青秀区东葛路延长线七一总渠葛塘巷,只见两三百米的水沟又臭又脏,上面漂浮着垃圾。后来了解到,这个点老百姓投诉了5次,自治区领导根据群众投诉前后暗访3次。
1月22日,依据《南宁市实施“城乡清洁工程”问责暂行办法》,对相关的责任人进行了问责:青秀区党委书记黄润斌、青秀区区长黄丽娟双双被调离工作岗位;青秀区常务副区长刘代青被免职。
“通报一出,大家十分震惊,有人忍不住哭了起来。”青秀区一位知情人士说,“青秀区是南宁市最主要的一个城区,主要领导就因为‘扫地不力’,一夜之间被调离、免职。扫地扫掉了处级官员,这在全国也是极少见的。”
“对群众身边的事无动于衷,就得‘动’人了。”一位政府官员表示,青秀区就是一个典型。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广西因执行“城乡清洁工程”不力而被问责的干部达50多人,涉及广西半数以上地市。“涉及层面这么广,为广西近10年来所没有过的。”这位官员说。
“不扫地,就扫人”
“不扫地,就扫人”,一时间在广西干部群众中引起了极大震动,许多人意识到“文件不再是摆设、走形式,问责不再是绵绵细雨、挂在口上,而是动真格了”。
“扫地问责制”引发了蝴蝶效应,“城乡清洁工程”在广西各地受到空前重视。从事市容管理近20年的柳州市市容管理局副局长周新舒迎来了市容管理工作的黄金期:“过去从没有领导下来,都是听汇报。现在,四大班子,每个领导都有责任路段,并定期查访。”
不过,如此大张旗鼓的“城乡清洁运动”也引来了一些异议,认为这是形式主义,形象工程。
对此,桂林市副市长刘明昱认为,因抓卫生不力将处级干部罢官,并非小题大做。为政之道,贵在实,天下大事,必做于细。清洁卫生抓不好的背后是行政不作为、官僚主义、失察。
刘明昱直言:“问责,就像头上悬了一把剑,官不是那么好当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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