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种影响市容行为罚款100元到1000元
早报讯 (记者蔡兰春)从下月开始,占道经营、在市区道路上洗车以及涂画城市建筑等影响市容的行为要被罚款。
从3月10日市区开展道路交通环境整治开始,共整治了市区的22条道路,重点整治路面上的占道经营和车辆乱停放。在20多天的整治期内,执法人员上门宣传什么是影响市容的行为,劝导市民自觉配合整治,没有开一张处罚单。
“我们印发了两万余份的宣传单,执法人员沿街走访了3904家商铺,光占道经营就取缔了4631处,纠正乱停放车辆6727辆。
从下月起我们将不再单一地宣传和劝导,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去处罚。”市区道路交通环境整治组的组长柯仲秋说。
从4月1日起,对于以下7种影响市容环境的行为将处以100到1000元的罚款。
1.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占道摆摊设点,堆放物料或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
2.擅自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所堆放物料,影响市容的;
3.不履行卫生责任区清扫义务或不按规定清运、处理垃圾的;
4.在临街建筑物的阳台和窗外堆放、吊挂有碍市容的物品;
5.在市区道路冲洗机动车辆;
6.搭建、封闭阳台,破墙开店,影响市容的;
7.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以及树木上涂写、刻画,或者未经批准张贴宣传条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