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中心败诉提起上诉,该案昨二审开庭
新快报讯(记者 余亚莲 实习生 黄丽)超过50岁的人不交统筹费就不能办理养老转移手续———对于广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设定的这一“门槛”,广州律师黄开政一纸诉状将该中心告上法院,状告其行政不作为,一审获得胜诉。
黄开政,2002年初来广州做律师,2002年8月22日,户口转入广州市不久,广州市对外地来广州工作的养老保险转移停办。2005年12月1日,广州市开始为外地来广州工作的人员办理养老转移手续。黄开政前往相关部门办理养老转移手续时,工作人员要求其交纳“统筹费”,理由是规定“调入或户口迁入时,男性超过50岁,应交纳统筹费”。
黄开政十分疑惑:“我是2002年把户口迁入广州的,当时我没满50岁。”但工作人员坚持表示“你如果不交(统筹费)就不能办”。
黄开政为此多次信访均无果。2006年底,黄开政一纸诉状递上越秀区法院,状告广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行政不作为,要求其为自己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2007年2月,越秀法院审理此案后认为,市社保基金管理中心不能提供相关法律法规以证实“超过50岁的人需要缴纳统筹费”,遂判决该管理中心败诉,60日内为黄开政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市社保基金管理中心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昨日,该案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目前此案仍然在审理中。
(夏天/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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