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将研究改进公务员量化绩效考核办法,适时选择条件好的县区和市直机关进行试点,成熟后逐步推广。而且,今年行政问责制也将把问责对象从追究违法违纪官员向不作为的公务员深化,将问责方式由“上级问责”向“制度问责”转变。
记者昨天从合肥市委常委中心组理论学习暨改革创新年座谈会上获悉,这套“量化考核”制度,将以业绩为导向,目标考核为依据,服务对象有效参与,按照职级岗位进行考核评价。
据介绍,今年合肥将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提倡弘扬“公务员精神”,着力提高公务员能力和水平。在公务员管理制度上,健全完善“考录、考任、考核”的三考制度,严把公务员的“进口”和素质关。同时,进一步完善与公务员“考录”相结合的“选调”制度,坚持市直单位招录公务员着重从专业性强、学历层次高和有基层工作经验的人员中选拔制度。
继续试行初任公务员试用期到基层、一线锻炼的制度,试点开展选派优秀公务员到企业、农村和招商引资一线挂职锻炼。
探索建立“考任”制度,公务员通过考试、考核,才能晋级、晋职和竞岗。(赵跃)
来源:
江淮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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