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21岁的酒店保安员安某在东城法院受审,他在酒店门口值班时用铁丝将一辆宝马车划损,被控故意毁坏财物罪。
“今年1月5日中午,我吃饭回来,无意中看到花池子那儿停了一辆红色宝马车,那儿不让停车。
“我说实话吧。”安某受审时突然哽咽了,“我划车没有任何原因,我对车主没有仇,我晚上六点半以后就要下班了,当时我闲得没事干……现在我非常后悔。”安某没有想到,这辆价值62万元的红色越野型宝马车,光修车费就用了14000余元。车主今天请了两名律师出庭,要求这名保安员赔偿修车费、4天的误工费3700余元以及交通费,共计18000余元。安某同意赔。“可我没有能力。我家人不管我,我父母离婚了,去年车祸奶奶去世了,还欠着医院4万多元钱。”最后陈述时,安某哭着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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