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画/朱利军
为了讨回2元的“电话通知费”,曾思忠把特运集团告到法院,前些天他赢得诉讼。曾律师说,两元钱虽小,但代表了公众的利益。
厦门的经济在快速发展,厦门的流动人员不断增多,最重要的是厦门人的法律意识日益提高,为了一块香皂可以把官司从一审打到二审,为了讨个说法也可以上法院讨两分钱赔偿。
市中级法院院长朱珍钮说,现在,越来越多“较真”型人物出现在法庭上,越来越多的人打起了“小额诉讼”,这是厦门公民法制意识增强的体现。
据统计,厦门近年来的刑事立案率远低于全国水平,但民事案件增长迅猛。据统计,从2003年至今,全市法院共审结民商事案件74957件,标的金额117.58亿元。案件类型千奇百怪,涉及民商事生活的方方面面。
而且,随着厦门人走出国门,他们还敢跟外国人打官司,目前已经有29个国家或地区的当事人在厦应诉。
令人欣喜的事,这些案件大部分都以和解终结。四年来审理的民商事案件中,49.5%的当事人自愿和解(含撤诉),尤其在小额民商事案件中,调解率更高达90%。
对待权利,厦门人较真不斗气
近四年来,厦门每年每万人口刑事案件数远低于全国平均比例。同时,我市受理的民商事案件大幅上涨,近几年都以两位数的比例在上升,以至厦门法院审理的民商事案件远远大于全国法院审理的平均比率。
院长朱珍钮说,刑事案件低发,城市安全是最有吸引力的招商资源;而民商事案件增多的情况也侧面反映出一个城市民、商事交流活跃程度,显示这个城市的经济发达状况。
关键词:刑案立案率低
数字:4年来,全市两级法院共审结一审刑事案件10393件14640人。
解读:刑事案件是社会安定的晴雨表。市统计局发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06年底,厦门市常住人口为233万人。从每年每万人口刑事案件立案率来看,厦门这4年的平均数为10件,远远低于中国社会科学院发布的全国2004年36.4件的比例,这也是市民普遍有安全感、归属感的原因之一。
关键词:走私案件下降
数字:2004年,市中级法院审理走私案件28件,认定偷逃税额8000万元;2006年,法院审理的走私案件下降为20件,认定偷逃税额降为1600万元。
关键词:民案增长迅速
数字:4年来,全市法院共审结民商事案件74957件,标的金额117.58亿元。
解读:4年来,法院审结的民商事案件是刑事案件的7倍,这反映了厦门的经济发达和民间交流的活跃程度。而且,厦门法院受理的案件类型一直比较多、比较新,涉及民商生活的每一个领域。
另外,随着我市对外交往的不断扩大,我市法院受理的民商事案件涉及韩国、日本、新加坡、澳大利亚、英国、美国、南非、菲律宾、越南、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泰国、缅甸、印度、阿联酋、加拿大、巴哈马、波兰、芬兰、匈牙利、捷克、法国、意大利、丹麦、德国、罗马尼亚、土耳其、英属维京群岛、西萨摩亚等29个国家或地区的当事人。
关键词:理性维权
数字:4年来,全市法院受理的小额民商事案件为8000余件,调解率达90%。
解读:过去,市民遭遇不平等时,如果损失不大,通常抱着“花点小钱买教训”的心态,不愿意较真。但如今不同了,市中级法院副院长郝勇说,90%的和解率,体现了厦门人在对待权利方面,是较真不斗气,大都比较理性,这也是厦门公民法制意识增强的体现。
让老百姓触摸到司法的温度
近年来,厦门法院向农民工讨薪案件开辟了“绿色通道”,大力减免经济困难当事人的诉讼费用,推行执行救助金制度帮助那些打赢了官司却拿不到赔款的公民。
市中级法院院长朱珍钮认为,法律有力度的同时还要有温度,这种温度可以温暖很多在社会矛盾冲突中受到伤害的当事人,使他们感到被重视。在公众眼中,司法温度的感觉来自细节,来自点点滴滴的司法人文关怀。
关键词:农民工利益
数字:4年来,我市对拖欠农民工工资和拖欠工程款的案件依法快立快判,共审结这类案件3784起,为农民工追回欠款7000余万元。
案例:来自四川的农民工小赵夫妇在厦遭遇人生最沉重的打击:他们的一双儿子溺死在石灰池里,法官审理时充分运用调解,被告们最终同意拿出24.6万元给这对痛不欲生的父母。
解读:2006年,我市获选“中国最受农民工欢迎的十大城市”之一。这其中,包含着厦门法院为保护农民工利益所付出的点点滴滴。4年来,厦门法院对涉及农民工权益的案件快立、快审、快执,并经常性开展以执行农民工工资为重点的专项行动。在司法服务上,我市特别为农民工提供司法救助,让他们打得起官司;时间上,采取夜间上门立案,周末开庭等方法,把法院工作时间与农民工正常上班时间错开,方便农民工维权。
关键词:减免诉讼费
数字:4年来,全市法院共为3377位确有经济困难的当事人依法减、免诉讼费825.69万元。
解读:减免诉讼费制度是为了让穷人也打得起官司,这是确保司法公正的第一步。在实际操作上,如果当事人确实有经济困难的,可以向法院提出减、缓、免诉讼费申请,并附上有关证明,法院审核后,酌情处理。如今已经有完整的制度和具体操作规范,来保障经济困难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关键词:指定辩护
数字:4年来,我市为1311名刑事案件的被告人指定辩护人,他们经济确有困难且没有委托辩护人。
解读:联合国《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14条规定:“出庭受审并亲自替自己辩护或经由他自己所选择的律师援助;如果他没有律师援助,要通知他享有这种权利;在司法利益需要的案件中,为他指定律师援助,而在他没有足够能力偿付法律援助的案件中,不要他自己付费。”该项规定确立了国际刑事法律援助的最低限度标准,已为世界各国普遍推行。在厦门,每个律师每年都有接受指定辩护的任务。律师参与辩护工作,可以充分保护被告人的人权及辩护权,弘扬我社会主义国家公正司法的理念。
关键词:执行救助金
数字:我市拨出50万元专款,目前已有5起案件13名申请人获得救助。
案例:2004年7月的一个凌晨,同安区某村村民陈红霞的丈夫陈坤水被一群人活活打死。
家庭经济支柱一夜间倒塌,原本家徒四壁的家庭几乎陷入崩溃的境地:陈红霞上有老父老母还有老奶奶,下有10岁的小儿子。此案部分凶手虽已落网,却都是无业游民,没有财产可供执行,法院判定被告人赔偿陈红霞一家19万余元,但至今拿不到一分钱。
解读:在刑事案件中,附带民事赔偿部分几乎都不可能得到执行。为此,市中级法院在去年底启动了执行救助金项目,市委市政府专门拨出50万元专项基金。依照规定,每个申请人一般按1000至2000元的标准发放,最高不得超过5000元。2006年12月,市中级法院首次发放救助金,陈红霞等5起执行案件的13名申请执行人领取了6.2万元救助金。
市中级法院院长朱珍钮说,陈红霞这类的情况并不鲜见,这些申请执行人在权益受到伤害、经济陷入困境时,又遇上被执行人没有财产可供执行,专门设立的执行救助金可以帮助他们渡过难关。
民众的参与是司法进步的动力
2005年,我市决定向社会选任人民陪审员。一时间,热爱审判事业的有识之士如潮水般涌向法院,期望参与司法。市中级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郑一琳说,司法需要法律专业,需要严格的程序运作,但并不意味着司法是一个自我封闭的系统,司法需要民众对司法的热情参与和关注,这是法院做好司法审判工作的最大动力。
关键词:人民陪审员
数字:2005年,我市选任了97名人民陪审员,他们自当年5月1日上岗以来,先后参加审判案件1918件。
解读:司法公正,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理解:在法官眼中,是法律专业的评判;而在公众眼中,则要符合其内心的良知。两者之间,如何更好地平衡?人民陪审员制度是最佳选择。
关键词:委托调解
数字:2006年,思明区法院滨海法庭委托开元司法所以及人民调解员参与调解的纠纷案件达81件。
解读:目前,思明区法院的3个派出法庭都与街道司法所建立了通联互动机制,将部分案件委托调委会调解,开创了我省以人民调解方式解决法院诉讼案件的先河。
关键词:家事纠纷援助中心
数字:2005年10月,同安区法院在五显镇倡导成立全国首个“农村家事纠纷援助中心”,成功调处95起家事纠纷。
解读:我国现阶段的社会矛盾涉及多层次的社会关系,多样化的矛盾主体,多领域的利益冲突。解决这些矛盾纠纷,不是一种手段、一个部门就能做到的,需要国家不断建立和完善多方面、多层次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实践证明,这个“农村家事纠纷援助中心”效果真的不错。记者廖桂金通讯员 刘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