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经济特区养犬管理办法》将于4月1日正式实施。大限将至,我市一些宠物店都改变了经营策略,纷纷转向销售其他宠物。
宠物店:纷纷转卖其他小动物
昨天下午,记者来到中山路思明电影院附近的一家宠物商店。
店主说,自从得知要实行办证制度后,买狗的人越来越少,人们都不太愿意花钱给小狗办证。“有几只狗是我们自己很喜欢甚至舍不得卖的,现在又不让多养,很令人头疼。”店主有些无奈地说。他们表示,若到4月1日还卖不掉的话,就将狗运到岛外去卖,只是利润要少得多了,甚至可能赔本。“以后可能就卖些小猫、小猪、小兔之类的,若是卖得不好,就考虑改行。”
在世贸商城五楼,一家宠物店门口还用笼子关着一只宠物狗,看起来脏兮兮的,却精力旺盛,不停地动来动去。店主说,这只狗是他们店里从小就开始养的,如果到了4月1日还卖不出去,那就只能给它办证,继续养下去。“还好只剩下这一只了,能符合办证的条件。”
记者在这家宠物店转了一圈,发现此店已经转为以销售爬行类动物为主,有各种各样的兔子、小鼠、乌龟、蜥蜴及鸟类等。店主说,这样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弥补损失。
宠物医院:不想再为弃狗“擦屁股”
以前,不少市民不愿意养狗狗后,就把狗寄养在宠物医院内,随后就不再管。4月1日后,各宠物医院会不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康宝宠物医院一名工作人员说,此类情况以后肯定会出现,但他们已经做好了防范措施。
“一般寄养前都要缴纳一定的押金和费用,我们将从这方面入手,防止市民把狗丢弃到宠物医院来。”工作人员说,“但我们相信此类市民不会很多,若是对狗狗有感情的,也不会随意丢弃,而是会主动办证。”
厦禾路一家宠物医院的医生们说,宠物医院并不是小狗们的“久留之地”,一旦遇到这样的情况,他们会上网发布信息,希望有好心人领养。如果实在无人领养,就只好将小狗送到犬只收容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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