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养狗,才能人狗和谐。 刘东华 摄
本报讯(记者王锋)4月1日《厦门经济特区养犬管理办法》将正式实施,担负执法任务的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将用两个月的时间劝导、说服,6月1日起严格按《办法》惩罚违规行为。
不过,多次劝导不听的,仍可能被处理。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副局长危麟如说,《办法》规定的登记办证手续,不是一趟就能完成的,执法检查考虑了缓冲期,让犬主人办证。
4月1日起,市行政执法局上街收容流浪犬、无主犬、烈性犬以及《办法》禁止出户的各类犬只。
《办法》禁止岛内经营性犬类养殖、销售。市行政执法局正在搜集宠物商店的资料,随后将全面检查。
6月1日开始,市行政执法局将集中力量执法,逐条街逐个小区拉网式清理检查。《办法》规定,无证养犬或未定期免疫的,犬只会被没收,主人须缴纳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带狗出门而没戴犬牌、没有佩束犬链并由成年人牵领的、将狗带进禁止进入的场所,或者未及时清理狗粪便的,也将被罚。
根据前几年的执法经验,执法人员入户检查仍是难题。不过,《办法》提到,拒绝、阻拦执法人员执行公务、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公安部门依法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危麟如副局长说,我们会注意文明执法,也希望养狗的市民自觉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