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呼和浩特3月30日电(记者巴特纪明国) 近日来,在内蒙古自治区扎兰屯市大街上行驶的公家小汽车的风挡玻璃右下角,全部统一粘贴着公务车标识,非常醒目。这可不是公家车又增加了什么特权,而是扎兰屯市委、政府为加强全市公务车管理的又一重大举措,受到广大市民群众的交口称赞。
2006年12月,为让纪检部门和市民群众有效监督和识别公务用车,加强公务用车管理,扎兰屯市委、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在全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使用公务车标识的通知》。
目前,扎兰屯市已有240多辆公务车粘贴上标识,在标识下方印有车辆单位的名称,让人们一目了然。贴有公务车标识的车辆,禁止参与婚庆活动、接送子女上学放学、私人旅游、学习驾驶及扫墓;禁止将公务车私自借给他人使用;禁止将公务车停放在饭店、茶馆、浴池等高档消费和娱乐场所。
为使市民群众更有效地参与监督管理,扎兰屯市纪检委专门设立了举报电话。同时,要求各单位不得擅自撕毁或遮盖标识,不得瞒报、漏报公车,不得逃避粘贴公务车标识。对违反规定的单位,一经发现要在全市进行通报并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