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南3月30日电(记者郑燕峰)山东省政协近日出台省政协委员履职规定,对“不作为”的政协委员敲响警钟。
山东省政协规定,每届任期内,委员累计无故缺席每年一度的全体委员会议两次、常委累计无故缺席常务委员会议3次,在无特殊情况下,累计请假缺席会议超过届内全体委员会议或常务委员会议总次数半数以上,视为自动放弃委员、常委资格,按照《政协章程》第二十八条规定和有关组织程序,劝其辞去委员、常委职务。
根据规定,省政协委员、常委应按通知要求出席山东省政协的全体委员会议、常务委员会议和有关会议。因特殊原因不能出席会议的,常委、委员本人应在会前以书面形式(含传真、电子邮件等)说明原因,向省政协办公厅请假,经省政协秘书长批准并正式答复后有效。
从现在起,山东省政协将对委员参加会议、活动、履行职责情况进行通报。其中,委员出席全体委员会议、常委出席常务委员会议的情况,委员参加调研、视察、委员活动日、专题协商会、报告会、讲座和学习培训等活动的情况,委员提交提案和会议发言材料、反映社情民意的情况等,每年年底都将形成委员履行职责情况的书面材料,存入《委员履行职责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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