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吴刚 薛飞)虚构姓名签订合同,骗取货物后玩失踪。自以为做得天衣无缝,殊不知一次事故报警电话留下败笔,最终落入法网。日前,靖江检察院以涉嫌合同诈骗罪依法对犯罪嫌疑人任某批准逮捕。
2006年2月,江阴人任某化名“李强”来到靖江市团结镇,以筹备开厂为由租下该镇某公司数间厂房。
后任某用“李强”的名字申请了一张手机卡,并用此卡联系广东东莞某公司购买机器设备。东莞某公司为保证交易安全,专门指派业务员贺某来到靖江进行实地考察。任某凭着三寸不烂之舌,没费太大气力便让贺某在50万元的设备购买合同上签了字。当任某支付2万元定金后,贺某没过几天就将全部设备运到任某租借的厂内。见此情形,任某心中暗喜,他一边热情招待送货人员,一边派人将机器设备悄悄转移,自己则随时准备逃之夭夭。谁料,第二天他就接到妻子的电话,称警察已到他的家中查过。得知这一消息,任某畏罪潜逃。今年2月,任某自知罪责难逃,只得来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