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经纬网3月31日讯:据台湾媒体报道,台北地方法院昨天开庭审理公务机要费案,被告前“总统府”副秘书长马永成出庭应讯,合议庭就检方提出罗太太等证人笔录“证据能力”加以审理,检辩双方展开攻防。
据报道,公务机要费案30日在台北地方法院第七法庭审理,马永成在法庭上的话不多,对于审判长蔡守训询问证据清单中相关证人供述笔录是否具证据能力,马永成的答辩都是简短回答不清楚,“由辩护人代为回答”。
被告律师李胜琛一再提及:检方将陈水扁当作侦查的客体制作笔录,侦查作为明显违宪,检方并将陈水扁列为实质的被告,依“大法官”释字第五八二号解释,陈水扁的笔录内容未经交互诘问,不具证据能力。对此,蔡守训表示:“辩方立场已多次陈述表明,希望发言简明扼要”。
公诉检察官张熙怀基于律师保护被告利益,以及对司法资源的影响,希望尽快进行后续法庭审理程序。而对于证人罗太太的笔录,与马永成涉及“伪造文书罪”部分,其证据力的关联性更是“一望即知,浅显易懂”。对于证据清单的审理,合议庭也表明会在正式审理前对外宣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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