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30日讯记者今天从哈市公安局获悉,从4月2日至6月底,哈市公安局将在全局范围内开展对内部车辆集中清查整治活动。此次清查整治主要针对民警驾驶无牌、无证、报废车和走私车,如造成严重后果的,将对民警予以辞退。
此次清查整治,各级公安机关要对本单位的警车、公安专段号牌车辆以及民警驾驶的自用车辆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对无路权车辆立即封存,停止使用。民警违规驾驶无路权车辆,构成严重违法违纪的,除给予当事民警行政处分外,还要追究其直接领导的责任。
此次清查整治出台了严格的处罚措施,如发现民警驾驶假(套)牌机动车的,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扣留车辆、收缴牌照,处1000元罚款,同时,给予行政警告或行政记过处分;民警驾驶拼装、报废车辆的,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车辆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分别处1000和2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同时给予行政警告或行政记过处分;民警明知是走私车辆而上路行驶的,给予行政警告或行政记过处分,车辆予以收缴,情节严重或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予以辞退;民警明知是盗抢车辆而驾驶的,给予行政记过以上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民警擅自驾驶扣押车辆的将给予行政警告处分;造成扣押车辆损坏或丢失的,除承担经济损失外,给予行政记过以上的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辞退;民警在一年内累计3次闯红灯的,除按《道路交通安全法》予以处罚外,给予行政警告以上纪律处分。(生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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