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被砍失血过多死亡,三人领刑
本报讯记者鲁钇山、实习生禤文帅报道:强奸不成,恼羞成怒,纠集朋友殴打打抱不平者,致其失血过多死亡。昨日上午,三名打人者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分别被判15到4年有期徒刑。
被告卢海宽、卢海磷和农格标都是广西壮族自治区隆安县人。因涉嫌故意伤人致死,农格标在2006年5月10日被羁押,同年6月1日,被告卢海宽、卢海磷到公安机关自首。
据检察机关指控,2006年5月3日凌晨零时许,同案人卢修强和“阿三”、“阿华”(均另案处理)到海珠区龙潭东约某休闲中心接受按摩。期间,卢修强看到按摩员邱某有几分姿色,就动手脱她的衣服,想要跟她发生关系。邱某当即用力反抗并向看店的赖某、詹某求救。随后,赖某到房间责备卢修强,然后三人灰溜溜地离开。当晚,恼羞成怒的卢修强走出店门后就纠集卢海宽、卢海磷、农格标和阿三、阿叔等人,称自己在按摩院被欺负,要拿刀去砍人,阿三和阿叔中途退出。
来到休闲中心,卢海宽等4人,把詹某打成轻微伤,赖趁机逃进了3号按摩房。卢海宽拿刀对着赖某的上身猛砍,致其因失血过多而死亡。
昨日法庭宣布,鉴于他们的认罪态度良好,且卢海宽、卢海磷曾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所以酌情轻判。最后,被告卢海宽被判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被告卢海磷被判有期徒刑6年;被告农格标被判有期徒刑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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