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这么个题目,有较多事情的触发。
其一,这一周里,一部叫《恰同学少年》的电视剧正在央视热播。毛泽东、蔡和森、向警予、杨开慧……一个个历史伟人变成了荧屏里风华正茂的青年学子。在一师的沃土里,他们进德修业,勤于思考,探索真理,展现出特定时代里青年一代特有的精神风貌。
其二,是《长沙晚报》这些天的诸多报道。舍己救人的罗焱成,“感动中国”的黄舸,都让人感慨良多。
看电视时,我曾想,这部电视剧虽是历史题材,但更可以说是一部真正的励志偶像剧。说偶像,这似乎更多的是孩子们的事。但谁都曾是孩子,曾经崇拜过谁,学习了谁,学了什么,往往在个人成长的轨迹上烙下深深的印痕。然而,今天,某些偶像让我有更多的话。
一个人,要把谁当作偶像,这是他的自由与权利。除了尊重,恐怕别无他法。但把谁作为一个偶像式人物推出来,有关方面却是有着重大责任的。不管有什么样的目的与理由,推出那么个人来,最基本的要求应该是他身上有着某些永恒的魅力,激发人们奋进努力、贡献社会。谁都不能否认,在这个“名”往往就是“财”的社会转型期,想出名想成为别人偶像的人多了去了。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是学乌鸦的呕呀嘈喳还是百灵的清啼啁啾,在不懂得分辨的孩子那里,还真是个问题。
其实,不只是孩子,大人们对世间事物的价值判断和个人的精神追求,一样地有迷失、茫然。最近,网络上流传的一篇题为《请给杜鹃花以市花的待遇》的帖子,引起了长沙市民的关注与热议。20多年前广大市民选定、寄寓长沙人一定精神内涵的市花,到了今天,了解者寥寥。这个事,是好是坏?我不能胡说。但我记住了一句话:充满活力的人们,总是保持着相对稳定的文化价值观念与标准。
所以,对待偶像,是该来一番深刻的思考了。某些东西,以我们应该坚守的价值标准来观照,我们给予的关注是不是太重了呢?
历史与现实告诉我们,生活不可能没有偶像。问题的关键在于,时代与人们在推出、推崇什么样的偶像。
3月26日,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座谈会在长沙召开,来自全国各地的12个先进德育教育案例获得了好评。作为新时期德育教育的一种探索创新,我丝毫不怀疑这些案例实施的良好收效。但不可忽视的是,我们苦口婆心的思想教育,往往比不上孩子们自发选择的心中偶像的影响。
根子还是在我们的德育是事实上单打独斗的孤军。曾经有人说:如今,某些电视与报刊就像个神经错乱的保姆,面对嗷嗷的孩子,牛奶喂了,毒药也灌。如果是在生活中,这个选择好做,但现在面对的是看不见的思想意识,毒药的潜伏期长着呢。这,不能不叫人警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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