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一起由肥东县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破坏电力设备案一审终结,被告人吴某、徐某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收购吴某、徐某所盗赃物的废品店老板章某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处7万元罚金。
2006年7月,肥东县境内部分乡镇接二连三发生停电事故,事故的原因是吴某、徐某盗窃所为。
自2006年7月9日至29日,徐、吴二人连续作案10起,盗窃变压器15台。徐、吴等人盗窃变压器铜芯,频频得手,暴露了乡村用电安全管理方面的隐患,各级各部门的治安安全防范工作有待进一步完善。
(关朝银 张庆科)
来源:
合肥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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