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成都3月31日电(记者江毅)记者从四川省民政厅了解到,“十一五”期间,四川将利用省级留存的福利彩票公益金,在全省实施“幸福家园”工程,确保全省每个县(市、区)都有一所国家举办的社会福利机构,基本解决民政对象的居住和供养需求。
据介绍,截至2006年底,四川还有130多个县(市、区)没有国办社会福利机构,困难群众的需求无法得到满足。因此,四川省民政厅决定利用省级留存的福利彩票公益金,重点帮助无国办福利机构的县(市、区)新建一所集社会福利院、中心敬老院、光荣院、救助站等功能为一体的社会福利中心。
2006年,四川省民政厅已从省级福彩公益金中拿出500万元,加上救灾捐赠款500万元,资助了10个县市区新建、扩建一所社会福利中心。2007年省民政厅准备集中财力再资助50个县市区新建和改扩建一所社会福利中心,城镇“三无人员”、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城乡孤儿、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等将成为主要服务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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