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记者从山西省临汾市委了解到,这个市35名官员因一个月内连续发生3起矿难被行政问责,有的官员被“免职”或“建议免职”,还有两名工作人员被开除。
今年3月,临汾市连发3起矿难:3月14日14时,洪洞县明姜镇圣王沟一“黑口子”发生透水事故,导致3人死亡;3月16日15时,乡宁县西坡镇硬家沟煤矿二坑口非法生产发生顶板事故,导致3人死亡;3月28日上午11时30分,尧都区一平垣乡余家岭煤矿在6证过期的情况下,组织非法生产导致局部瓦斯爆炸,造成26人死亡。
矿难频发,除了矿主利欲熏心、草菅人命外,各级官员和安全监管人员责任不落实、管理不到位,也是矿难频发的重要因素。而且,事故背后还可能存在失职渎职、权钱交易和“官煤”勾结等问题。
余家岭“3·28”瓦斯爆炸事故发生后,临汾市委、市政府立即召开安全生产紧急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对今年3月发生的3起煤矿事故进行严厉的“行政问责”:尧都区、洪洞县和乡宁县的35名区(县)、乡(镇)领导和煤炭、安监、国土、公安等部门涉矿官员被“免职”或“建议免职”,2名工作人员因失职被开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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