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下正是求职高峰期,也是各类不法职介机构活跃期,为避免求职者因求职心切误入求职陷阱,合肥市劳动保障局昨天特地发布求职警示,提醒求职者进入职介机构求职时,看证照、多了解、慎交费、签合同、留证据。
警示提醒,合法职业介绍机构应当有工商部门核发的职业介绍许可证、税务部门核发的税务登记证,这些证件必须是原件,且悬挂在明显位置。
同时,要通过职业介绍机构或其他途径了解应聘单位有无营业执照、是否具备法人资格等。求职时还要妥善保存相关证据,这些证据包括各种加盖了印章的单据及收费票据等。另外,一旦被单位录用,求职者应自录用之日起,提出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单位如果不签,要及时向劳动部门反映。(陈酿)
来源:
安徽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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