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讯 :
重庆杨家坪拆迁事件已进入司法程序。九龙坡区人民法院3月30日下达公告,责令被执行人杨武在4月10日前自动搬迁,否则将依法实施强制拆除。昨日,在九龙坡区政府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区长黄云说,据他了解,区法院仍在坚持不懈地做调解工作,同时区政府也在积极协调,希望双方能在法律框架下达成一致,协商解决。
○拆迁·进展
拆迁双方已恢复接触
虽然法院已下达公告,但黄云称,在强制拆除前,法院仍将组织拆迁双方协商。“拆迁双方达成安置协议、申请执行人撤回申请的情况仍有可能。”黄云说,拆迁双方已恢复了接触。九龙坡区人民法院从今年3月25日起,已多次组织协商,开发商和被执行人杨武的委托代理人吴苹(杨武之妻)都参加了。“但目前尚无结果。”黄云说。
决不迁就不合法诉求
拆迁关系着公共利益、被拆迁人利益和拆迁人利益。“区政府将始终坚持公平、公正、依法的原则,理性、妥善地处理好拆迁人和被拆迁人的分歧,对当事双方合法、合理的诉求都将给予尊重和保护,反之,决不迁就。”黄云说。杨家坪强拆案的处理,还会考虑到被拆迁人之间的利益平衡问题。“拆迁双方的下一步协商,决不允许搞什么暗箱操作。”黄云说,只要在法律法规为依据的条件下进行协商,就不会引起其他被拆迁人的意见。
○拆迁·释疑
提前断水电不恰当
记者:杨武的房子如今状如“孤岛”,入夜后周边一片漆黑。为什么会在还有拆迁户的情况下,就断水断电?
邓小如(九龙坡区房管局原局长):该片区是2004年9月正式动迁的。拆迁公告发布后,绝大多数被拆迁人和被拆迁单位都协议搬迁了。至2006年8月只剩杨武一户。在断水断电问题上,拆迁人的理由包括:片区水、电设施设备都陈旧老化,片区拆迁后,如果不及时断水断电就存在安全隐患;拆迁人已投入近3个亿,每天利息就有6万元,希望推进建设速度。自启动拆迁之后,杨武的房子已自行停止营业,也未再出租,闲置无人看管。拆迁方在片区内无人居住的情况下,向管网部门申请拆除了水、电设施。但我们认为,不管什么理由,在拆迁人和被拆迁人还未达成协议之前就断了水电是不恰当的。
拆迁也可为商业利益
记者:有观点认为,拆迁争议是被拆迁人和拆迁人之间的商业利益分歧,不涉及公共利益,政府就不应该介入。你如何看待这种观点?
任忠萍(九龙坡区房管局拆迁管理科科长):城市房屋拆迁并非是有公众利益就可以拆,有商业利益就不能拆。按照相关规定,只要取得了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然后落实了补偿安置的资金、房源,就可以向行政机关申请许可,行政机关就应该依法帮助拆迁人依法实施拆迁。
拆迁公司不属于房管局
记者:负责鹤兴路片区的拆迁公司,是否属于房管局?如果属实,这种操作方式是否合适?
邓小如:这个项目的拆迁是委托给九龙坡区城市房屋拆迁工程处的。拆迁工程处成立于1990年,是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其拆迁资质是经过市国土房管局评定、确认,是一个二级拆迁机构。对于拆迁来讲,房地产管理局是一个行政主管部门。无论是由拆迁公司,还是由拆迁工程处来进行拆迁,我们对其只是一个业务指导、监督管理的关系。
○拆迁·分歧
杨武和拆迁人之间,到底存在哪些分歧?记者采访了有关负责人。
分歧一:补偿价格
邓小如:按照有关法规,拆迁价格不是开发商定,也不是由政府定,而是由有资质的评估机构来确定。而且评估机构是由该片区的被拆迁人通过投票选举选定的。资产评估公司根据各种因素做出评估结果,并在拆迁现场进行公示,然后才能拿出正式的拆迁价格报告。杨武提出补偿价格过低后,我们又请重庆市房地产资产评估专家委员会进行再次评估,也确认和采信了原来的评估结果。鹤兴路片区的货币补偿价格,平街层营业用房砖混结构18841元/平方米,平街层以上营业用房砖混结构3785元/平方米。被拆迁人杨武如果选择货币安置,可得到247.75万元的经济补偿。
分歧二:500万元赔偿
任忠萍:吴苹还提出了500多万元的赔偿要求,分三方面。一是政府从1993年起就说要改造,但并未立即改造,因此影响了生意,政府应该赔偿。但我们认为,旧城改造是一个规划,至于何时启动,要以拆迁公告为准,不能以规划出笼之时为准。二是动迁后,房子不能用于经营了,这个损失要赔偿。三是,杨武房屋上面有85平方米的无证建筑也要赔偿。在我们下达行政裁决前,吴苹一直坚持要先谈赔偿,后谈补偿。这导致至今未能达成安置协议。
分歧三:安置要求
任忠萍:吴苹还坚持在拆迁范围内,原地、原楼层、原面积、原朝向不变的安置要求,这与拆迁人的分歧较大。
据重庆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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