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讯 :
林云志,1973年1月1日生于金堂县赵家镇卫星村,生前系该镇治安室治安员。林云志熟悉法律及社会治安管理条例等法规,工作认真负责,积极主动,处理治安事件一丝不苟,为赵家镇的治安工作做出了积极贡献,曾受到主管部门的表彰,多次被评为县综合治理先进个人。
1997年2月3日晚9时许,林云志等人在三烈场镇街上值勤巡逻时,听群众反映同镇魏远国、刘军等人欲对一辆开往苍山的大客车实施抢劫,立即前往盘查,及时制止了犯罪行为的发生。事后,魏远国等人来到该镇一家卡拉OK厅,因老板拒绝接待,这伙暴徒对老板大打出手,并拿出了菜刀、火药枪等凶器。林云志等得知情况后再次赶来劝阻,在群众的帮助下,制止了殴斗。魏远国一伙对林云志等怀恨在心,当即召集同伙前来报复。为了制止犯罪,保护同事,林云志让同事去政府报告,自己同歹徒进行搏斗。由于寡不敌众,林云志被歹徒刺伤8处,在送往医院途中光荣牺牲。林云志虽然牺牲了,但他的英勇事迹,永远留在了赵家镇人民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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