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徐小义记者李稹)“全市农业增加值增长4%、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8%”——中共杭州市委办公厅和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近日联合下发了《2007年杭州市新农村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对今年的新农村建设做了进一步规划。
深入实施农民保障工程成为我市今年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工作之一。按照通知要求,老城区农村低保标准将提高到每人每月240-260元,萧山、余杭区和5县(市)按照不低于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60%的要求提高标准。全面实行救助制度,同时,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乡村覆盖率要达到100%,农民参合率达到95%。农村还将全面推行门诊医疗费用报销办法,以不断满足农民的医疗服务需求。
注重农民工权益保障也成为今年我市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一环。我市将着力抓好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保证农民工按时足额取得工资报酬。重视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着力解决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子女入学问题。完善基本医疗服务体系,缓解农民工“看病难”问题。按照“低费率,保大病”原则,探索建立杭州市农民工大病住院基本医疗保障制度。提高农民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积极向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引导农民工加入工会组织,全市新发展10万名农民工入会。各区、县(市)在吸收入会的职工中农民工比例不少于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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