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讯 :
林云志,1973年1月1日出生,金堂县赵家镇卫星村人,生前系该镇治安室治安员。林云志同志在担任金堂县赵家镇治安员期间,熟悉法律、法规及社会治安管理条例等,工作认真负责,积极主动,处理治安事件一丝不苟,为赵家镇的治安工作做出了突出贡献,曾受到了主管部门的表彰,多次荣获县综合治理先进个人称号。
1997年2月3日晚9时许,林云志等人在三烈场镇街上执勤巡逻时,听群众反映同镇魏远国、刘军等人欲对一辆开往苍山的大客车实施抢劫,他和战友立即前往盘查,及时制止了犯罪行为的发生。事后,魏远国等人来到该镇一家OK厅,因老板拒绝接待,这伙暴徒便对老板大打出手,并拿出了菜刀、火药枪等凶器。林云志等人得知情况后,再次赶来劝阻,在群众的帮助下,制止了殴斗。但事情并未就此结束,魏远国等人认为林云志等人多次故意刁难他们,断了他们的财路,当即召集同伙带上凶器前来报复。为了制止犯罪,保护战友,林云志在身负重伤的情况下,坚持让战友去政府报告,自己同歹徒进行搏斗,由于寡不敌众,林云志被歹徒刺伤8处,在送往医院途中光荣牺牲。
林云志同志虽然牺牲了,但他的英勇事迹,永远留在了赵家镇人民的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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