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智新
《广州市公共汽车电车客运管理条例》修改稿补充规定:地铁枢纽站和设计居住人口1万人以上的住宅小区等工程项目在规划、建设时,必须同时规划、建设公共汽车或者电车站场设施。
目前诸多社区出现的类似公交不设站以及水、电、气、路等市政设施不到位,邮政、教育、医疗等公共基础设施不配套,治安等行政管理和社区服务机构不齐全等诸多让高价购房的居民们不胜其扰的怪现状,凸显出城市化发展程序颠倒、城市政府责任缺失的不正常现象。
对于社区居民来说,他们按照市场价购买了房屋,理应同这个城市的所有其他居民一样,同等享受包括公交出行等在内的各项市政服务,因为他们也是纳税人,这些服务是他们通过纳税而向城市政府购买来的。
广州市以行政法规的形式,对新建小区的公交设站问题作出强制性规定,为破解小区公交难题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值得各大城市效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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