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抓获“熊猫烧香”病毒的作者,它的变种“金猪”马上就冒了出来。“金猪”还没被赶尽杀绝,“灰鸽子”却开始在网民的电脑里筑巢。是什么力量驱使病毒制作者如此“前赴后继”?自然是暴利。除了流氓软件喜欢向网民的电脑上倾泻商业广告来获取暴利外,病毒制作者更热衷于一种一本万利的美事——盗卖网上玩家的虚拟货币。
什么是虚拟货币?目前学界尚无准确定义,一般讲虚拟货币就是由网络公司发行的网上付费的交易工具。如果玩家想要多玩一个小时的网络游戏,就需要多花费一个小时所需的虚拟货币。同时,虚拟货币还可以用来购买网络游戏中的虚拟武器装备。没有虚拟武器装备的玩家,往往刚一抬脚出门,就被敌手斩杀。为了打败敌手,他可以用虚拟货币去购买最强大的武器装备,吞食最能增加体能的药品,然后便可以把敌手打得粉身碎骨。所以,玩家们很喜欢用人民币去兑换虚拟货币。这恰恰是病毒制作者潜入网民的电脑,盗卖虚拟货币的目的。
于是,有人提议取缔虚拟货币,认为这样病毒制作者就失去了获利的土壤。其实,取缔虚拟货币虽能堵住病毒制作者的发财路,但是也削弱了网络公司的创新动力。网络公司要生存,就必须创新,而创新需要知道网民更喜欢什么。有了虚拟货币,网络公司便可以了解网民们在哪些具体的服务和功能上愿意多花钱。在分析了网民们的偏爱之后,网络公司就可以更有的放矢地开发新的服务和功能。如果没有虚拟货币,网络公司只能收取固定月租金,这就意味着网络公司无法区分不同服务和功能之间的差异,创新就会变得较盲目。
当然,这不等于说我们可以听任虚拟货币无规则的自由发展,虚拟货币毕竟是一种可以交易的东西,它的可交换性有可能影响人民币的流通。随着越来越多的玩家使用虚拟货币,交易量越来越大,虚拟货币开始形成与人民币较稳定的兑换关系。例如,Q币是腾讯公司的一种虚拟货币,一枚Q币的标签价格是一元人民币,在淘宝网上的Q币交易区,出售Q币的店铺有8000多家,Q币在这些店铺里的售价从五毛到八毛钱不等。试想一下虚拟货币冲击人民币的过程:如果有人大肆抛售虚拟货币,他实际上就是在大肆抛售人民币,而且,虚拟货币的发行量,理论上讲可以无穷大,因为它仅是网络里的一个虚拟数目而已。
于是,也有人建议剥夺网络公司虚拟货币发行权,把这权力交给中央银行。显然,这又是一个过于严厉的方案,因为它夸大了虚拟货币对人民币的冲击。实际上,有两个因素可以抑制虚拟货币的泛滥。
其一,虽说虚拟货币的发行量可以无穷大,但是,对虚拟货币的需求量却不可能无限发展,它受制于网民的实际消费量。例如,网民购买腾讯公司Q币是因为网民想使用腾讯公司提供的服务。如果腾讯公司超大量地发行Q币,很快供需关系就会发挥决定性的作用,大量发行Q币实际上会使腾讯的服务由付费服务转为免费服务。一个免费的网络服务的虚拟货币是没有存在的意义的,最终网民们会失去交换虚拟货币的兴趣。
其二,网络公司也不喜欢过多的虚拟货币发行量。虚拟货币有点像是一个大职工食堂里的饭票,发行多少饭票合适,职工食堂的管理人员比中央银行知道得更清楚。同理,虽然网络公司能不费吹灰之力地大量发行虚拟货币,但是,公司的收入取决于网民实际的消费量,而不取决于虚拟货币的流通量。所以,网络公司将不得不谨慎地控制虚拟货币的发行量。
考虑到虚拟货币的这些特征,对虚拟货币的管理需要有合适的切入点,把握了切入点,就把握了管理虚拟货币的关键。首先要严惩盗窃虚拟货币的行为。盗窃人民币犯法,盗窃虚拟货币也是犯罪。虽然在网络上收集盗窃证据较困难,但是只要认真去抓“网上飞贼”,盗卖虚拟货币的小偷就会减少。其次,增加虚拟货币的交易难度是另一个切入点。虚拟货币交易越难做,交易量就会越小,网民们便趋向于从网络公司直接兑换虚拟货币。最后,可以考虑建立一个制度去监控虚拟货币的总量及其变化趋势。有了这样监控,就可以使网络公司发行虚拟货币的决策更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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