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报讯 记者 李国惠通讯员刘虹一个只有小学文化的17岁男孩,与13岁女友谈恋爱期间偷吃了“禁果”,然而情不敌法,懵懂无知的男孩最终被法院以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王磊(化名)一家曾经租住过张笑(化名)家的房子,两人从去年9月份开始谈恋爱,只有17岁的王磊与13岁的张笑多次偷吃“禁果”。
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王磊的行为已经构成了强奸罪,鉴于王磊在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依法可减轻处罚,故判处王磊有期徒刑一年。
王磊不服原判,以量刑过重为由,提出上诉。二中院审理后认为,王磊明知张笑不满十四周岁仍多次与她发生关系,已经构成强奸罪,故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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