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报讯 记者 张家民 通讯员何俊健刘连刚因女友提出分手,一名男青年借深夜送女友回家的机会,在一片玉米地附近用玻璃块抹她的脖子。在千钧一发之际,女方急中生智,表示愿与男方和好,男方遂停止了犯罪行为。近日,本市静海县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定被告人的行为系犯罪中止,遂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
据了解,方某与林某原是恋爱关系,2006年9月30日,林某突然向方某提出分手。
这时的方某对林某因爱生恨,当天23:00左右,方某接林某下班,当他们骑车来到一片玉米地时,方某突然将对方抹倒,然后掏出玻璃块划割她的脖子。见林某拼命挣扎,方某扔下玻璃,又用双手猛掐她的脖子。虽然突遭变故,但林某头脑非常清楚,她一边拼命挣扎,一边极力哀求:“只要你停手,我愿意跟你和好。”见林某“回心转意”,方某停止了犯罪行为,并送林某到医院治疗。
后经林某报案,警方将方某抓获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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