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起,《烟台市市区最低收入居民家庭廉租住房保障管理办法》将在芝罘、莱山、福山、牟平、经济技术开发区五区实施。新的廉租住房租赁补贴政策年底前将全面惠及城区低收入无房户家庭。
新廉租住房租赁补贴政策规定,申请租赁补贴保障的居民家庭,应当同时具备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无自有产权住房并未承租公有住房的家庭,人均现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的家庭;申请人具有芝罘、莱山两区城市常住户口3年以上等三类情况。
廉租房补贴审核范围扩大 申报家庭收入不能只报工资
记者昨天从市房管局获悉,今年房管部门对申请租赁住房补贴的家庭,除核定工资收入的同时,还将遗产、股票等收入纳入考核审批范围。
现阶段,工资已经不能成为核定低收入家庭的唯一标准,遗产、股票、私营小生意等都会影响到家庭收入。各房管基层办事处在受理租赁住房补贴申请时,将对申请家庭经济收入进行系统摸底、调查,对不如实申报家庭收入和住房等状况的申请人,不仅取消保障待遇,还责令退还已领取的租赁住房补贴,补交市场住房租金与廉租房租金的差额。
为真实核定申请家庭收入,确保租赁住房补贴每一分钱都发到最困难家庭手中,昨天,市房管局对芝罘、莱山两区16个办事处近百名受理廉租房补贴申请的工作人员,进行了集中培训。据悉,房管部门将与民政、工商、税务等部门联动,逐步建立规范的居民收入核定体制。
水母网4月1日讯3月28日,我市颁发《烟台市市区最低收入居民家庭廉租住房保障管理办法》,以发放租赁住房补贴为主、住房实物配租为辅的新政策取代了原有住房实物配租的保障办法,引起市民广泛关注。昨日上午,市房管局房改科刘健副科长和市住房保障中心副主任孙渤做客本报热线,就廉租房补贴新政为市民详细解答。从9时起,热线电话6215858便骤然升温。
住房补贴申请须
同时符合三条件
尽管本报曾详细报道申请租赁住房补贴的条件,但多数市民都咨询这个问题。
市房管局重申:申请廉租房保障的居民家庭必须同时具备3个条件:①由民政局确定、并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低保户”;②无自有产权住房或承租单位自管房、公管房,且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的家庭;③申请人具有芝罘、莱山两区城市常住户口3年以上。
不是低保户能否申请?
许多下岗职工、失业或无业市民,尽管不是民政局确定的“低保户”,但同样希望能申请新政补贴。
市房管局解答:按照我市高收入家庭购买高档商品房,中高收入家庭购买普通商品房,中等收入家庭购买限价商品房,低收入家庭购买经济适用房,最低收入家庭承租廉租房的总体思路,新政补贴只能优先照顾困难群体中的特困家庭(低保户)。
4年内力争“人人有住处”
有低保市民问,他家最晚什么时间能享受到政府廉租房新政?
市房管局解答:今后,除对孤老病残等急需救助的特殊困难家庭可优先实行住房实物配租外,原则上对符合保障条件的最低收入家庭,均以发放租赁补贴为主,不再集中兴建廉租房项目。目前芝罘区约有低保户2000人,随着住房保障体系的建设,力争到2011年基本解决城市现有中低收入家庭中的无房户和住房困难户的住房问题。
新政每人每月补贴105元
许多市民咨询申请新政到底补贴多少钱,补贴标准是如何确定的?
市房管局解答:根据国家规定,廉租住房人均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不超过本地人均住房面积的60%。市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约为26.69平方米,根据该规定我市确定补贴面积为15平方米,每平方米每月补贴7元。按一家三口计算,每月可享受补贴315元,基本保证特困家庭能租赁到一套住房。
8大程序确保“应保尽保”
市民关心的廉租房租赁补贴申请程序。
市房管局解答:廉租住房租赁补贴保障的办理分申请、受理、审核、公示、登记、轮流排序、实施保障和年度复核等8个程序。符合3个条件的居民到辖区办事处递交相关手续,申请受理后,经区房管局初审和市房管局审核,名单公示无异议,由市房管局根据当年廉租住房保障资金、房源情况,按申请时间先后予以排队轮候实施保障。
年度经济房四季度竣工
市民关心的年度经济适用住房建设。
市房管局答复:去年12月8日,我市在黄务和莱山初家分别挂拍了4块和1块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目前项目正在建设中,预计今年第四季度竣工。4月份,我市还将在化工南路和锦绣新城挂拍经济适用住房用地。(诗星艳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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