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欣华)昨天,重庆九龙坡区政府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该区鹤兴路片区旧城改造项目的相关情况。区长黄云通报称,九龙坡区法院已于前日下午发出公告,责令被执行人杨武在2007年4月10日前自动搬迁,否则将择期依法实施强制拆除。
该区72.2%建筑系危房
黄云介绍说,杨家坪鹤兴路片区地处九龙坡区商业核心地段,紧邻杨家坪步行商业区和轻轨杨家坪站。住宅户全部为非成套住宅,无厨无厕,无天然气和下排系统,其中有159户面积不足35平方米,最小的不足8平方米。该片区80%的房屋系上世纪四五十年代前修建,危旧破烂。经专业技术部门鉴定,72.2%的建筑系危房,并多次发生火灾和垮塌事故,近10多年来,被市、区两级列为消防安全、房屋安全重点监控及整改片区,安全隐患极为严重。
代理人吴苹拒绝调解
据了解,九龙坡区人民法院受理后,于3月19日举行听证。九龙坡区房地产管理局、被申请人杨武的委托代理人吴苹、第三人重庆智润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南隆公司均到庭参加了听证。本案合议庭严格按照听证程序,组织各方进行了充分质证。合议庭在充分听取了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陈述以及对证据的质证意见后,就是否愿意调解征求了被申请人杨武的代理人吴苹及第三人重庆智润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南隆公司的意见,代理人吴苹拒绝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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