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看到的一些现象让笔者如鲠在喉,不吐不快。在一次丧礼上,“主家”邀请当地的草台班子在晚上开展“哭灵”等传统节目,表演者说起赤裸裸的“黄段子”,不少非亲非故的农民赶上数里路前来观看,还大呼“过瘾”。在一些婚礼上,“爬灰公公”、“醋婆婆”等低俗的婚姻文化在城镇已是屡见不鲜,如今大有在乡村蔓延的趋势。
以上种种恶俗现象,实际上破坏了我们的社会风气,也破坏了我们的传统文化。从深层角度讲,诸如此类的现象是恶俗文化浸染的恶果,也显示出我们农村文化建设任重道远。社会主义新农村文化建设鼓励新生事物,但对恶俗文化应坚决予以批判和整治。纯朴的农民、清静的山野、朴实的民风是我国传统文化的血脉根源,也蕴藏着极为丰富的乡土文化、民族智慧和市场潜力。期盼健康文化的阳光能照耀我们城镇、农村的每一个角落,让积极、健康、向上的文化生活能真正走入寻常百姓家。让这种历来为我们反对的、与我们中华传统美德格格不入的恶俗文化、丑陋文化远离社会主义新农村!
(作者系浏阳市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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