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近日召开的2007年全国医政工作会议上,卫生部向各地各级医院提出规范医疗执业环境,和谐医患关系的5个要点,其中特别强调,对急诊抢救患者须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坚决杜绝见死不救等违规违法行为。副部长马晓伟指出,医院急救欠费问题确实比较严重,但这并不能成为医院拒绝救治病人的理由。
正像隔段时间某个地方就会爆出一起医院见死不救事件一样,隔段时间让个官员出来强调一下“医院不得见死不救”,也已成为卫生部一项常态事务,周期性的事件与周期性的强调交相映射出一道奇特的景观。
又是坚决杜绝,又是必须执行——这个强调与过去的“强调”别无二致。如果仅仅凭这种“强调”就能治得了医院见死不救的话,为什么同样的语气,同样的话语会一再出现在公众面前?
这种“坚决杜绝”的命令语调,首先表现出某些部门高高在上的心理优势。某些官员受官场习气耳濡目染,早把命令——服从的规则养成了他们对权力的迷信,认为权力可以摆平一切,凭着自上而下的命令就可以让人服从,就可以推行自己的意志,缺乏一种以制度说服人、以制度贯彻意图的善治理性。其实,经受过市场化逻辑的祛魅后,医院与卫生部门间早就不是传统那种“你命令我服从”的上下级关系,权力命令的逻辑早就行不通了。
政府要明白这样一个道理,从医疗改革大幅降低财政对医疗系统的资金支持开始,是政府令医院过度市场化,政府甩掉的不仅是包袱和责任,还有有关部门对医疗事业和医疗单位的话语权和控制能力——当政府履行着公共医疗的投入责任时,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作为投入者当然对医疗事业拥有话语权,也当然能以资金投入者的身份要求医院执行这个命令、履行那个职责——享受着政府的公共投入,医院自然得听政府的话;可一旦政府把医疗事业上的许多公共责任和公益职能都当包袱推给了市场,让公立医院自负盈亏,让医疗机构过度市场化后,政府自然就失去了对医疗单位的话语权,此时,再严厉的“强调”对眼里只有市场的医疗单位根本起不到作用。无论卫生部强调多次,无论政府出台多少禁令,无论舆论进行如何强烈的道德批判,医院一句话就可以顶回去:医院是自负盈负的单位,有几百号人要吃饭。
正是政府职能的缺位,使救助资金缺乏制度性来源,使许多医院在见死不救问题上处于一个虽不道德但又很有制度借口的境地,也使政府在舆论压力下对见死不救虽一再严厉强调“坚决杜绝”,但又缺乏治理的制度性底气:强调了这么多次,出了这么多起见死不救事件,有几个医院因此受到过处罚,又有几个院长因此受到惩罚?
我们认为,有关部门不可能认识不到“无投入就无话语权”这个常识问题,不可能不知道医院见死不救的问题症结所在,不可能看不到这些公众和从业者一眼就能看出的问题——所以一再作毫无制度支撑、根本得不到执行的“强调”,只能是缓兵之计。明明意识到制度存在着基本的缺陷,经不住医院简单的反问,经不住基本逻辑的推演,但为了回避政府的投入责任,回避改革成本的承担,只好不断以无力的“强调”,缓解压力。
另一种可能是,当再出现医院见死不救事件时,有关部门有“强调”作为推卸责任和转嫁矛盾的借口——我们这方面已经有规定了,已经一再强调了,问题都出在医院身上,只是他们没遵守和执行卫生部的强调罢了。
当然,长期的积弊不可能在短期得到改善,问题是,在这种“强调”之下,政府何时才能真正负起应有的责任?毫无疑问,被抛向市场的医院必然将病人的死活也交给市场决定,因此,我们期待卫生部在医院见死不救问题上拿出切实的手段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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