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将有一批新法规、司法解释开始实施,其中《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2006修订)》等和人们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
为了强化管理,进一步规范重点车型和驾驶人的驾驶行为,公安部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2006修订)》明确:驾驶公路客运车辆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或者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等4种情况将被一次性扣除12分。
“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可以不预交案件受理费;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10元”。国务院最新颁布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明显降低了普通百姓打官司的诉讼费用,保证老百姓能够打得起官司。财产案件中争议标的数额越大,交纳费用比例越小;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以及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离婚案件受理费确定为每件50元至300元;执行案件一律先执行、后收费,执行费由被执行人负担;行政赔偿案件,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驳回上诉的案件等则不需案件受理费。
为制裁学术腐败,规范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使用,国务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规定,有侵吞、挪用基金资助经费;申请人或者项目负责人、参与者、依托单位及其负责基金资助项目管理工作的人员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基金管理机构工作人员、评审专家以财物等5种行为并受到刑事处罚的,终身不得申请或者参与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
为规范境内金融机构向境外投资者转让不良债权,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出通知,将其纳入外债管理,并明确了备案要求和程序。由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制定的新版《机动车商业保险行业基本条款》进一步扩大了覆盖范围,涵盖了8个主要险种,充分考虑了消费者的风险水平与保障需求、各保险公司的经营管理实际和操作性。
浙江省政府发布的《浙江省国家档案馆管理办法》、上海日前制定的《冠心病介入诊疗技术管理规范(试行)》等一批地方法规规章更是特色各异,将对人民群众生活产生广泛影响。(记者谷峻杰)(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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