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新郑市日前确认“华夏第一祖龙”工程属违规建设行为,并于3月31日公布了对这一工程的处理办法:立即停止建设;重新进行论证,依法办理有关建设手续;对前期违规建设问题,依法进行处理。“祖龙”位于始祖山南侧山顶,全长将达21公里、总投资3亿多元。
“祖龙”项目五年四易其主
“祖龙”事件的核心人物、祖龙公司总经理李树民告诉记者,“华夏第一祖龙”的前称是“中华巨龙”,一个自称归国华侨的60多岁老人郭圣海是它的首位拥有者。2002年,郭圣海名下的“新郑市有熊氏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与新郑市旅游局签订了合作协议,后因非典暴发,项目被无限期搁浅。其后,“中华巨龙”四易其主,李树民于2005年注册“祖龙实业”,由儿子承建“巨龙”工程,并于次年将项目改名为“华夏第一祖龙”。
最早洽谈的是一位副书记
“祖龙”事件发生后,新郑市政府的回应一直是“属于个人行为,政府从未参与”。李树民告诉记者,最早与郭圣海洽谈这一项目的是新郑市一位副书记,名叫郭更新。如今已退居二线的郭更新告诉记者,“最早确实觉得建龙的想法不错,又是归国华侨开发,就把它当成一个景点项目引进了,不过细节方面断断续续谈了很多年。”
旅游局曾经签订合作协议
记者在一份签订于2002年4月15日的“合作协议”上看到,旅游局承诺为祖龙公司“无偿划拨建龙所有用地,并办理土地使用证”。但是,“最后龙的管理权归旅游局所有”。协议签订双方分别是新郑市旅游局和“有熊氏”。协议最后盖着新郑市旅游局的章,签字的是一位李姓局长,李树民告诉记者:“李姓局长几年前已经离开旅游局了。”记者在李树民那里看到了另一份文件:2006年4月27日,新郑市旅游局就开发“祖龙”项目,应祖龙公司的要求专程向省旅游局发文,申请1000万元的资金补助,文件编号是“郑旅[2006]39”。
工程停止建设重新论证
新郑市日前确认“华夏第一祖龙”工程属违规建设行为。根据调查情况,新郑市作出决定:“华夏第一祖龙”工程立即停止建设;责令祖龙公司尽快组织有关专家对此项目重新进行科学论证,依法办理有关建设手续;对祖龙公司前期违规建设问题,相关部门要依法进行处理。目前,祖龙公司已停止“华夏第一祖龙”工程建设施工。
接受林业环保部门审查
目前,国家林业局有关部门已责成河南省林业厅组织对新郑“华夏第一祖龙”项目进行调查核实,并要求尽快将调查情况及处理意见上报。国家环保总局已派人赶赴新郑市“华夏第一祖龙”建设现场,调查了解有关情况。调查人员称,如果这一项目确实属于“未批先建”,环保部门将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法》,作出严肃处理。
据新华社、《北京青年报》《法制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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