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0月,肥东县公安局接到安徽省岱山湖农林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报案称:该公司委任法人代表郑某卷走公司资金85万元现金后去向不明。
肥东县公安局经侦大队立案侦查查明:去年初,郑某在担任安徽省岱山湖农林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法人代表期间,在代表本公司与某投资有限公司签订联合开发肥东县某厂的协议过程中,多次收到该投资公司支付给本公司的资金人民币共95万元,郑某只将其中的10万元资金上交给本公司。
经多方调查取证,民警发现了犯罪嫌疑人郑某在汕头、成都、云南等地的活动踪迹。2006年11月底,民警赴云南水富等地进一步调取有关证据,并对郑某进行了缜密布控。今年1月16日,民警在云南省水富县将正在银行取款的犯罪嫌疑人郑某当场抓获,并查扣涉案赃款及赃物价值近50万元。近日,郑某以涉嫌挪用资金被依法起诉。
(许嘉发)
来源:
合肥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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