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药监部门表示,未收到“完美芦荟矿物晶”致病致死报告
本报讯记者潘林报道:“完美牌保健品导致50多人死病残的背后存有不正当商业竞争的因素。”昨天,完美(中国)日用品有限公司在中山召开新闻发布会,表示将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近日,某周刊刊登《完美保健品“死亡名单”调查》和《是完美保健品还是死亡催化剂?》的报道,称完美产品完美芦荟矿物晶在2004年前后改变配方,锌、碘等元素超过国家标准;部分产品违规使用“阿斯巴甜”;完美推销员推销产品时普遍使用“好转反应”一词,甚至把其保健产品说成能治百病的“神药”;产品导致50多人死病残。该报道经众多网站转载后,在全国保健品业界与消费者中引起广泛关注,部分地区开始出现完美保健品退货风潮。
完美公司总裁胡瑞连表示,公司至今没有收到任何一份可信材料证明完美保健品存在导致消费者死病残的事实,也没有任何国家行政机关、人民法院、监管部门认定完美保健品存在致人死病残的事实。他坦承,因完美公司拥有较大数量的销售人员,“树大有枯枝”,不排除有个别销售人员急功近利,把保健品当作药品推销,夸大产品功效,导致部分消费者没有正确使用产品。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保健品安全监管处处长罗平华指出,省药监部门至今未收到任何可以判断完美保健品致病及致死的报道,将对有关报道保持高度关注。他表示,“完美芦荟矿物晶”是经卫生部批准的保健食品,根据该局日常检查,完美公司一直按照产品批准证书上所标明的主要原料进行生产,未发现“完美芦荟矿物晶”产品配方有改变的行为;产品成分含量也符合质量标准规定;根据我省广告监测网的监测,未发现完美公司有宣传“好转反应”、“起死回生的神药”等内容的广告。
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广东省公共卫生研究所所长戴昌芳也在会上宣布,2005至2006年,该中心受省药监局、潮州市药监局及完美公司委托,对送检和监督抽检的完美芦荟矿物晶冲剂共11批次产品进行了检验和急性毒性实验,结果显示完美芦荟矿物晶产品符合企业产品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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