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4月1日电(记者刘浦泉)4月1日,北京迎来第23个首都全民义务植树日。当天,全市有近3万市民分赴郊区县义务植树。然而,受客观条件限制,北京城区仍有相当数量的适龄公民未能履行植树义务,尽责率远远低于郊区居民。
首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日前公布的一项调查显示,北京市适龄公民义务植树尽责率呈现“两高一低”:中央机关、驻京部队、市属机关、大型企业、高等院校等尽责率高,接近或达到100%;延庆、怀柔等远郊区县尽责率高,达90%以上;而城市中心区居民尽责率只有30%左右,低于全市70%的平均水平。
据首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王苏梅介绍,北京城区居民尽责率不高的原因主要有两个:一是城区可绿化面积相对有限,而且必须经规划部门批准,并按园林专业化要求进行施工,不像农村房前屋后栽棵树那么容易;二是城区居民远离郊区,受交通等多种因素限制,到郊区义务植树点植树不方便。
一些区县林业部门向记者反映,近几年义务植树地点的选择越来越难。事实上,并非到郊区任选一块地就可以作为义务植树点。义务植树点的选择,要满足交通便利、地点条件较好、人身安全有保障等条件。随着北京林木绿地面积的增加,没有绿化的地方大多分布在高远山区。
据统计,截至2006年底,北京市宜林荒山仅有52万亩。到“十一五”末期,北京市将基本完成宜林荒山的绿化。王苏梅说:“每个适龄公民每年义务植树3至5棵不可能成为永久形式,应大力倡导市民参与认建认养绿地的活动,并逐步由‘植绿’向‘管绿’‘护绿’转变。”
根据北京市认建认养规定,北京市城区和郊区的公共绿地、道路绿地以及旅游区的风景林均可由单位和个人认养,认养期限是1至3年。认养的经费标准为每平方米绿地每年不低于6.5元,落叶乔木每株每年30元,常绿乔木每株每年50元。
王苏梅说:“凡有认建认养意愿的单位和个人,均可向当地林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签订认建认养协议。”她同时指出,认建认养的林木绿地权属和性质不变,企业不能在自己认养的绿地上设立广告牌和搭建建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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