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南4月1日讯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4月2日是到税务部门进行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的最后一天,年收入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如果再不申报将被视为逾期不报,会受到法律处罚。申报截止后,我省地税系统将开展针对个税申报情况的专项检查,并公布举报电话,对举报应报不报、虚假申报等涉税违法行为者给予奖励。
记者从省地税局了解到,截至3月28日,我省自行申报人数已超过6万人,申报情况与我省各市经济发展水平大致相当,但仍有部分纳税人未按期申报。
自行申报截止后,地税部门将利用税务机关已掌握的申报信息,筛选出同行业或者同一企业、同等条件的人员,通过与扣缴单位明细申报的信息或与社会公共部门提供的信息进行比对,从而发现应申报而未申报的纳税人;利用已掌握的行业收入等信息,进行纳税评估,从而发现应申报人员;通过检举人提供的检举线索进行分析检查,发现应申报而未申报的纳税人;利用国际税收情报交换掌握纳税人在境外的收入等涉税信息等,对全省范围内的电力行业、石油石化业、邮电通信业、出版发行业、各类院校、医疗机构等生产经营企业、服务机构等高收入行业进行重点检查。
对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依照税收征管法的规定,作出相应处罚,构成偷税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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