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邹文彪、实习生晏连琴报道:昨日,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南昌市近日出台《关于把南昌建设成区域性商贸中心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规划到2010年,逐步形成2个市级商业中心(含中央商务区)、6至8个区域商业中心、5个卫星城镇商业中心、一批社区商业中心,实施国家“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在乡镇、村逐步建立完善1000家“农家店”,在城郊接合部发展一批大型规范的专业市场。
建多个区域商业中心
意见规定,根据该市商业规划和商贸业发展的要求,建设6至8个区域商业中心。其中,先期建设城东区域商业中心、城南区域商业中心、城西区域商业中心。在昌东高校园区、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红角洲、凤凰洲和4个区域商业中心的适当位置,规划发展一批独具特色的商业亮点。
便民服务将进家庭
围绕便利消费进社区、便民服务进家庭的主题,南昌市积极引导开办小型连锁超市、便利店、菜店、餐饮店、洗衣店等各类便民、利民社区商业网点,并给予政策扶持。将扩大全市城区社区商业覆盖面,建成较规范的商业示范社区7至10个。
社区新开连锁店享优惠
南昌市政府每年排出一批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商贸企业进行重点扶持。同时加快连锁经营网络建设,鼓励商贸龙头企业和农副产品生产加工企业采取直营连锁、特许加盟等新型现代商业形式,向农村、社区延伸。
对采取连锁经营方式,在社区开办社区连锁商业网点的商贸连锁企业,对其新开的连锁门店,第一年免交市级能减免的行政收费,第二年交30%,第三年交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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