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辖十年英模寻踪“英雄烈士”篇
开栏语:直辖十年,重庆英模辈出,是他们让年轻的直辖市变得更美好、更和谐,他们鼓舞我们奋力前行。本报从今天起到6月底,将连续推出“直辖十年英模寻踪”系列报道。这些英模既有“英雄烈士”、也有“行业标兵”,还有“扶贫济困”的慈善人物。
英模档案
胡光明,生前任奉节县竹园中心司法所所长。2004年2月14日,到南京为民工讨薪时,遭遇车祸殉职。殉职后,胡锦涛总书记作出重要批示:“胡光明同志是公正执法、一心为民的好干部,我们要学习他的先进事迹和品德。”
昨天上午,奉节县城,龚红霞正给去世3年的丈夫胡光明准备扫墓用的纸钱。据奉节县陵园负责人介绍,每年清明,给胡光明扫墓的,除了胡光明的亲人,还有一些农民工。
龚红霞至今还记得,丈夫是在2004年2月12日出门的。当时,她调动工作的事还没完成,丈夫要出远门,她很不高兴。“结婚10多年,他总是把别人的事看得比自己重要。”但丈夫对她说,赵大培等13名农民工在南京打工,拿不到工钱,他必须去。
胡光明说完就走了。两天之后的中午,也就是情人节,龚红霞接到丈夫手机打过来的电话。“我当时还在赌气,以为他会说甜言蜜语哄哄我。”她回忆说。
但电话里却不是丈夫的声音。龚红霞说,打电话的人是南京的一名警察。警察告诉她,胡光明在为民工讨薪的途中,出了车祸,在医院已经不行了。龚红霞当即昏了过去。英模效应民工追讨工资全市免费援助
胡光明去世后,被追授全国司法行政系统“一级英雄模范”荣誉称号、获得“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胡光明的事迹激励我市将法律援助工作搞得更好。从去年起,我市对农民工申请支付劳动报酬和工伤赔偿法律援助的,直接受理,不再审查其经济困难条件;我市还与多个省市建立省际间法律援助协作机制。通过这些措施,改善了我市农民工的务工环境,我市农民工工资被拖欠的局面,大为减少。(记者聂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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