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一只壁虎放入啤酒瓶里后,四川来京人员牟松以此向燕京啤酒公司索要10万元钱财。近日,大兴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牟松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据牟松称,来到北京后,他一直没有找到合适的工作,眼看手中的钱越来越少,他想起曾看过他人由于酒瓶中有污物,得到赔偿的事。
此后,牟松多次打电话给燕京公司,以喝酒喝出壁虎,致使自己身体和精神都受到严重损害为由,要求燕京公司赔偿损失10万。
为此,牟松还专门委托律师帮自己写了一份起诉状,要求燕京啤酒公司赔偿精神损失费10万元,如不答应,就将起诉到法院并向媒体曝光。多次索要不成后,牟松将损失费降至2.6万元。
在查清事实,证明牟松的行为系故意敲诈后,燕京啤酒公司假意和牟松协商,答应以2.6万元私了此事,同时悄悄报警,后牟松被警方控制。
庭审中,法院出示了国家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证实牟松用于敲诈钱财的啤酒瓶瓶盖有打开过的痕迹,酒液内壁虎形体完整,没有被热碱液和热水浸泡、冲刷的迹象。
因考虑到牟松敲诈未获取钱财,法庭从轻判处牟松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