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总局将出台首部环境信息公开办法
环保公众参与不能够停留在种树植草的层次上,而是应该充分行使宪法赋予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及对各类环保公共事务进行深度参与
本报北京4月1日讯记者郄建荣一份政协委员“依法设立国家‘环保公益日’”的联名提案引起了国家环保总局的积极回应。
在不久前召开的全国政协会上,濮存昕、杨澜等18位政协委员联名提交了一份提案,建议用法律手段建立公众参与环境保护机制,设立国家“环保公益日”。他们认为,“环保公益日”可以有效地引导环境保护的公众参与。他们建议,应用法律的方式明确公民参与环境保护的权利与义务,包括明确公民可以什么方式、渠道参与环境保护,明确参与的方向和界限,在参与过程中的行为规范等。
日前,潘岳带数十名文化界名人到北京八达岭长城脚下植树,建“环保公益日纪念林”。令现场人士没想到的是,突如其来的沙尘暴也来“捧场”。“设立国家‘环保公益日’实际上是在培育一种‘新公益精神’”———与沙尘暴一起飞扬的还有潘岳的新思想:解决中国严峻环境问题的最终动力来自于公众。环保公众参与不能够停留在像今天这样种树植草的层次上,而是应该充分行使宪法赋予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对各类环保公共事务进行深度参与。因此,推进公众参与环境保护,建立和健全环境保护的法律机制显得尤为迫切。”
潘岳透露,去年初,国家环保总局出台了中国第一部环保公众参与的政府规章《环评公众参与办法》;今年上半年,还将出台中国第一部有关环境的信息公开办法。这些都是为培育“新公益精神”奠定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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