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哈尔滨4月1日电记者郭毅记者今天从哈尔滨市公安局获悉:作为哈尔滨市清查整治无路权车专项行动的重要部分,哈市公安局将于4月2日至6月底在全局范围内开展对内部车辆集中清查整治活动。此次清查整治主要针对民警驾驶无牌、无证、报废车和走私车,如造成严重后果的,将对民警予以辞退。
此次清查整治,各级公安机关要对本单位的警车、公安专段号牌车辆以及民警驾驶的自用车辆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对无路权车辆立即封存,停止使用。民警违规驾驶无路权车辆,构成严重违法违纪的,除给予当事民警行政处分外,还要追究其直接领导责任。
此次清查整治出台了严格的处罚措施,如发现民警驾驶假(套)牌机动车的,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扣留车辆、收缴牌照,处1000元罚款,同时,给予行政警告或行政记过处分;民警驾驶拼装、报废车辆的,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车辆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分别处1000和2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同时给予行政警告或行政记过处分;民警明知是走私车辆而上路行驶的,给予行政警告或行政记过处分,车辆予以收缴,情节严重或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予以辞退;民警明知是盗抢车辆而驾驶的,给予行政记过以上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民警擅自驾驶扣押车辆的将给予行政警告处分;造成扣押车辆损坏或丢失的,除承担经济损失外,给予行政记过以上的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辞退;民警在一年内累计3次闯红灯的,除按道路交通安全法予以处罚外,给予行政警告以上纪律处分。
在此次整治行动中,交警对核查的无路权车辆实行严格登记,规范处理程序,对发现疑似无路权车按照《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的要求扣留车辆,对确认的无路权车认真填写四联单(每张登记单都有编号,分别为执法单位、整顿工作办公室、市委政法委、市纪检委留存),并在规定时间内交市委政法委和市纪检委,以便监督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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