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佘峥)从今年秋季起,我省高校和中专学校普通宿舍住宿标准调整为每生每学年500元。
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昨日下发了我省高校和中专学校普通宿舍住宿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通知说,我省高校和中专学校普通宿舍住宿费收费标准调整为每生每学年500元。
住宿费中已含房租、水电费、卫生清理、安全保卫以及配套管理服务等一切费用。对已实现按间计量水、电耗费的学校,水、电实行定额管理,定额水电按每人每月5度电、2吨水计算,对超出定额水电部分,学校可按超出部分实际费额和学生进行结算。除此之外学校不得向学生加收其他任何费用。
通知要求学校要安排一定的资助经费,专项用于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住宿进行减免或补助。
此前,省教育厅曾下发了高校和中专学校学生公寓的收费标准,分为五档,最高为每生每年1200元,最低为600元。学生公寓是指房间成套、设备齐全、配套管理服务及安全保卫等制度完善的学生住宿区,不具备学生公寓条件的,均为普通宿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