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海阳讯(刘会永李松明)1日中午11时左右,海阳边防大队何家边防派出所接到辖区外来农民工姜某报警,称其胳膊在渔船上干活时被拖网的轮机打伤,船长李某不但拒绝支付工资,还要将他撵走。
民警迅速赶往现场了解情况,经查,姜某在鲁岛村李某的渔船上打工。
当日上午,姜某随李某出海,在下网过程中因操作不当姜某胳膊被轮机打伤,经医生诊断需要休养二个月。而船主李某认为姜某受伤完全是由于自己不小心造成的,因此拒绝支付工资和医疗费。了解情况后,民警向船主李某讲解了劳动法相关规定,并教育其不能克扣工人工资,应依法支付工伤医药费等。最终,李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同意支付姜某工资、医疗费等共计2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