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四月是全国第十六个税收宣传月。今年税收宣传月活动的主题为:依法诚信纳税,共建和谐社会。
无税无财,无财不政。税收是国家的血脉,是国家财政的主要来源。“十五”以来,桂林市税收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全市税收收入从2001年的29.37亿元增加到2006年的51.35亿元,累计实现税收收入232.46亿元,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稳固的财力保障。
经济决定税收,是税收之源、税收之本;税收又反作用于经济,是经济运行的“调节器”和“晴雨表”。税收作为重要的经济杠杆,通过它进行宏观调控,实现整个经济社会的均衡发展。一方面,通过依法治税,严格执法,可以为各类市场主体参与市场竞争创造公平、公开、公正的税收环境,为每个市场主体提供平等的机会和良好的经济环境;另一方面,通过落实好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利用税收政策促进经济结构和产业结构的不断优化,可以缩小区域差异,进一步解决区域发展严重不平衡的难题,推动经济和社会的全面和谐发展。与此同时,通过强化税收的调节收入分配职能,依法征收、严密管理,运用完善利益分配和协调机制,加强二次分配调节,保护合法收入,调节过高收入,逐步解决地区之间和部分社会成员之间收入差距过大的问题,努力维护社会公平。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九大目标,实现这一宏伟目标,必须要有强大的财力保障,这就要求税收及时、充裕、稳定、可靠。因此讲,税收工作的成效直接关系着和谐社会的实现进程。实现这一宏伟目标,也必然要求税务部门依法治税,要求全体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以促进税收与经济的协调发展,保持税收的持续稳定增长。
营造公平、公正的治税环境,推动和谐社会发展,不仅需要税务部门努力工作,更有赖于社会各界和广大纳税人的积极支持和共同参与。希望广大纳税人认真学习税收法律法规知识,进一步提高纳税遵从度,维护税法的严肃性。全市各级地税部门要坚持依法治税,加大税收宣传工作力度。要以集中开展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活动为契机,从严加强自身建设,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提高税收执法水平和行政效能。要精心策划、认真组织、开拓创新、求真务实地开展形式多样的税收宣传活动,增强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意识,营造良好的税收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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