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不满过低的拆迁补偿向政府讨说法的江苏苏州浒墅关镇村民代表被人强行“请”进别墅,参加信访专题学习班。“学习”期间,被数人看守,不允许走出房间;学习班里没有人讲课,只发两本信访条例和一份苏州市政府16号令,然后就是轮番的“劝导”,不准睡觉、罚站。
上访是公民的合法权益,任何部门、任何人都无权剥夺。《国家信访条例》明确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应当畅通信访渠道,为信访人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提供便利条件。”现在,政府不但不提供上访便利,还把上访村民强行送进所谓的“信访学习班”,非法限制村民人身自由,把村民当“犯人”一样审讯,阻止村民上访,实在令人吃惊。
报道中说:“这次拆迁是为了给某工业园项目提供土地。由于拆迁补偿太低,导致村民不满,而且拆迁几乎不具备任何合法的手续。”原来拆迁是违法的,难怪政府如此害怕村民上访。
无数事实告诉我们,除了极少数人无理取闹、不明真相外,绝大多数人都是在有冤屈无处伸、有理无处说,疑难问题迟迟得不到解决的情况下,才会选择上访。拿苏州浒墅关镇的这一事件来说,试想,如果民意渠道畅通,如果政府依法拆迁、安置,维护他们的拆迁权益,他们何苦上访呢?
政府如此置民意于不顾,对上访群众千方百计围追堵截,非法剥夺他们的上访权利,这不但是对信访制度的讽刺,更会让问题越积越多、矛盾越积越深。毋庸置疑,宁可想心思截访,也不解决问题的做法于情于理于法都讲不通。
在改革发展不断深入的过程中,各种社会矛盾随之显现出来,广大群众参与改革发展成果分配的热情高涨,民主、权利意识不断觉醒。群众上访正是权利、民主意识增强的体现。而政府就应该顺应民意,做好信访工作,保护信访人合法权益,及时解决群众的利益诉求。
截访压制民意、违反法律、激化矛盾,与和谐社会宗旨背道而驰,百害无一益。截访者难道真的不懂这个道理?在笔者看来,除了某些领导法律意识淡薄,对自身职责认识不清外,更重要的原因在于有人心虚,害怕群众上访揭了自己违纪违法的老底。
“权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做好信访工作是和谐社会建设的一块试金石。对待上访,是“截”还是“接”,不仅是工作方法的问题,更是权力观、利益观的问题。从长远来看,完善信访机制,从立法层面给截访戴上法律“紧箍咒”,显得十分重要。 叶祝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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