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军属解答涉法问题。周明智摄
咨询站里明是非
乱摊派、乱罚款、乱收费,曾被视为坑农、害农的“三乱”行为,可如今这些“乱”在沈丘县军(烈)属家中却没了滋生蔓延的土壤,原因是该县军(烈)属对这些“三乱”行为稍有不明白,就前往县军人军属法律咨询服务站进行咨询,弄个水落石出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李老庄乡李庄村军属李延保对今春村里摊派农村义务工心存疑惑,就坐车到县军人军属法律咨询服务站进行咨询,得知按照现役军人优待条例规定,服现役的儿子可以享受免除义务工的待遇。
心里有了底后,他便据理力争,终于把不该分给儿子的义务工给免除了,也为全村8户军(烈)属减免义务工讨得了说法,赢得了大家伙的称赞。事后,李延保深有感触地说:“对军(烈)属应该享受的优抚待遇,以前是若明若暗,说不出个所以然来,现在有了军人军属法律咨询服务站,可以搞明白许多法律法规,该享受的权益就能享受了。”
维权中心维护权益
现在,军(烈)属对优待金、抚恤金和重点优抚对象生活保障等方面有意见,不再用上访的方式去解决了,通过县军人军属权益维护中心进行维权就行。
去年底,某乡梁新田、李学臣等14户军属到县军人军属权益维护中心反映他们乡不能按时发放优待金的问题后,维权中心立即向有关部门领导汇报,并派出专人到该乡调查了解此事,宣传国家有关拥军优属的法规政策,引起了该乡领导的重视,当下责令有关部门及时足额补发了14户军属的优待金。事后,维权中心又会同民政、人武等部门对全县军(烈)属优待金、抚恤金的发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普查,并建议县政府将优待金等纳入县财政预算开支,实行统筹发放,解除了军(烈)属们的后顾之忧。
巡回法庭讨说法
过去,当军(烈)属的人身及家庭受到伤害时,一些人怕丢人现眼,往往是私下了结,常留下隐患。如今,军(烈)属们再也不觉得打官司是件丢人现眼的事了,一有涉法问题,便纷纷到军人军属权益维护巡回法庭状告当事人,以讨回公道,维护自身正当权益。
北郊乡小李营村军属赵凤飞的房屋因邻居王侠修家的炮药、炮引突然爆炸遭到严重损坏,造成直接经济损失6000余元。为挽回损失,在协商未果的情况下,赵凤飞一纸诉状把王侠修告到了县军人军属权益维护巡回法庭,经巡回法庭审理判决,终于拿到了房屋损坏赔偿款3788元,两家也握手言和。事后,赵凤飞逢人便说:“这事要是在以前,要不自己吃个哑巴亏,相安无事;要不大打出手,变邻为敌,和解很难。”
县“维权”中心的一位负责人告诉笔者,军(烈)属对法律的“消费”,不仅是军(烈)属思想观念的进步,更是法律拥军的可喜结果。“法律消费”走进军(烈)属家,有利于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使他们更好地支持儿女在部队服役,保家卫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