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台县某电力公司潼川供电所线路维护员在检查高压线路安全时,发现凤凰山省级森林公园存在安全隐患。在未办理采伐手续的情况下,该所采取砍伐、剥皮等手段,毁坏林木40余株。3月31日,三台县林业局依法对该所作出赔偿损失700元、补种树木120株、罚款3500元的处罚。
剥皮施“酷刑”树木“流血”
3月30日上午,本报接到读者反映,称在三台县城郊的凤凰山省级森林公园发生了严重的国有林毁林事件。记者闻讯赶到现场看见,在距凤凰山山顶300米处的景区公路左右两侧,是一片郁郁葱葱的林木。顺着右侧路边的树林里有一条高压线路。线路下,一棵棵树木或被拦腰砍断,或被环锯剥皮,被环锯剥皮的树木“伤口”上还流淌着水汁。一位护林人员说,这些被剥皮的树活不了几天,就会因断绝水分供给而痛苦地死去。该护林员痛心地说,采取环锯剥皮的方法毁坏树木,就像给活人施行剥皮的酷刑一样,是一种非常残忍的行为。
目击者:毁树者是“电老虎”
“永安电力公司潼川供电所职工以清理高压线路安全隐患为由,在未办理任何手续的情况下,违法砍伐、毁坏树木。”正在山上巡视的三台县林业局副局长王健说,3月28日上午11时许,他们接到群众举报后,迅速指派林政、公安和公园管理处的工作人员赶到现场,发现砍树的人已经离开。
据目击游客反映,上午10时左右,潼川供电所的八九个工人带着锯子、砍刀等工具,毁坏了这些林木,10点30分左右砍伐结束后开车离去,整个砍伐过程持续不到30分钟。经勘验,被损毁林木共40株。
调查:供电所书面致歉
当日下午2:30,三台县林业局通知潼川供电所派员接受调查,潼川供电所一刘姓副所长来到该局,承认被毁树木是该所综合班的工人砍伐的。据砍树当事人之一周明称,28日上午10时左右,他带领供电所综合班的8名工人携带工具,驾车来到凤凰山森林公园检查高压线路安全,发现高压电线下林木过高,存在安全隐患,可能危及游客安全。在未向林业局申报,未办理采伐手续的前提下,他们砍伐林木40余株。次日,在三台县林业局强烈要求下,潼川供电所以书面形式向县林业局表示了歉意。
供电所:树木危害高压线安全
在凤凰山森林公园山顶,立着一块高约5米的水泥柱牌,上写“保护天然林,维护生命线”10个大字。牌前约4米处,是一根高10米左右的高压电杆。那么,当保护天然林与维护高压线路安全两者发生冲突时,谁该为谁让路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53条规定,在依法划定电力设施保护区前已经种植的植物妨碍电力设施安全的,应当修剪或砍伐。”潼川供电所所长廖国亮说,“我们是在依法维护电力设施。”
林业局:砍伐树木须经批准
该县林业局王副局长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有关条款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在实施树木砍伐前,必须经过林业行政部门审批。在省级森林公园内砍伐树木,还必须经省林业厅审批。潼川供电所在巡查高压线路时发现有树木过高,可能危及电线线路,可以向林业部门报告。根据现场勘验情况,经林业部门批准后,可对树木采取断尖、修枝移栽的方式进行处理。如遇不宜移栽的名木古树,必须对电线进行地埋,或让位绕过树木。
文/图吴功斌记者廖兴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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