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近日,记者从静安法院获悉,从法院审理偷盗非机动车的案件看,2006年比2005年同比上升了4.98%,而实施偷盗犯罪的目标已从自行车,上升为价值数千元甚至上万元的电动自行车、燃气助动车和摩托车。
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和燃气助动车,是2000万上海市民外出的主要代步工具。在这些案件中,除一起为上海籍人员作案外,其余均为外来人员作案,外来人员作案占到此类案件的85.7%以上。如被告人河南籍的无业人员冯某,在2006年,伙同他人先后在本市偷盗了价值4550元的“腾羚牌”和“小灵童”电动自行车各一辆,就在他第二次作案时,被到场抓获。作者:记者焦晓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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