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家住东四二条、84岁的张书田老人向记者展示其1945年(民国三十四年)12月的结婚证书,与以往不同的是,随同这张62年前的结婚证书还有一份比其早二十余天的订婚证书,在订婚证书中间上方还贴有两枚当年面值一元的印花税票。结婚证书写有结婚人、证婚人、介绍人、主婚人的姓名,并有一段对新人的祝愿寄语。订婚证书上除有以上姓名外,还有双方祖父母、双方父母的名字。并写明在“北平西长安街大陆春”饭庄举行订婚仪式。
最后的落款有“北京特别市政府警察局印制”字样。据张书田老人介绍,他与妻子刘光莉一直生活幸福,期间曾数次搬家,并因工作原因支援西北工作20年。刘光莉老人不幸已于去年7月去世。程功摄J129